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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承压院首次开展车用LNG钢瓶定期检验
浏览:1419  发布:2014/11/22 

根据相关规定,从2011年起,珠三角地区新增的城市公交汽车必须是液化天然气、混合动力或纯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我市现有的8000余台公交和20000余台出租车需进行改造。从2011年至今,广州已先后投入1000台液化天然气公交车进行运营使用,其中首批投入的番禺区100余台液化天然气公交车已在役3年,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必须对公交车上使用的车用LNG钢瓶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以确保钢瓶在安全的技术状况下使用,保障车辆运营及乘客生命财产安全。
10月20日,我院检验七部气瓶项目组为番禺区公交车有限公司的100台公交车用液化天然气钢瓶(车用LNG钢瓶)进行首次定期检验,这是我院首次开展车用LNG钢瓶定期检验。车用LNG钢瓶定期检验,目前尚未有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标准,我院气瓶项目组对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认真研究,检验项目、检验内容及检验工艺方法得到企业认可和支持,检验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检验过程中,我院气瓶项目组为了既不影响公交公司的正常营运,又不影响检验质量,实行黑白两班倒工作制,白天冒着三十多度的高温,在烈日烘烤之下工作;晚上饱受蚊虫叮咬之苦,在微弱的灯光下坚持。项目组人员发扬艰苦奋斗、用心服务企业的精神,完满地完成了所有检验任务。
液化天然气作为汽车燃料,是未来一段时间内车用清洁燃料重要的发展方向,盛装液化天然气的低温绝热气瓶已在市场上广泛流通。我院车用LNG钢瓶定期检验业务的开展,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我院业务发展的又一个新起点。(检验七部 张华波 肖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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