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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强化安全知识宣教, 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市质监局举办全市医疗机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班
浏览:1211  发布:2018/11/23 

  11月15日,市质监局联合市卫计局、市电梯协会在龙湖宾馆举办全市医疗机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班。各区县质监局、卫计局、全市医疗机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人员近130人参加培训活动。活动现场,市质监局、卫计局相关领导就正在推进的全市医疗机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邀请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专业人员进行授课。此次培训活动旨在宣教特种设备安全法知识,强化医疗机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推动各医疗机构将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常态化,不断提高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落到实处。
      近年来,我国其他省市不时有报道医疗机构电梯安全事故,省内也有通报医院电梯亡人事故,电梯困人事件时有发生,电梯故障频发的情况。我市是粤东医疗卫生中心,是区域医疗卫生高地,具有医疗机构多,人员密集,特种设备多、使用频率高的特点,据统计,我市医疗机构现有注册登记在用电梯239部、锅炉15台、压力容器179台、氧气瓶2.9万只、机械式停车设备25套,一旦特种设备发生故障,必将造成难以弥补的恶性影响。近年来,市质监局、市卫计局积极按照省直部门和市政府的有关部署,持续强化医疗机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连续多年将各级医院电梯全部列入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强化“双随机”监督检查抽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使用单位落实整改,确保全市医疗机构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打造区域医疗卫生高地的部署,确保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在用电梯、压力容器、机械式停车设备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严防医用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结合监管经验和大数据分析,市质监局联合市卫生计局,从11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医疗机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整治内容为全市各医疗机构在用并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电梯、机械式停车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含灭菌器、氧站、氧舱氧气瓶)等设备。重点整治设备来源不明,设计、制造、安装单位无相应资质;设备未经监督检验或定期检验合格、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即投入使用;设备管理部门不清,责任人不明,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未按要求对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记录;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应急操作不熟练;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未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并记录等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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